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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 凡来公司租车的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本人(身份证)(驾驶证)家庭(房产证),外籍朋友要有本市户籍居民担保。

二、  租车押金:根据租车时间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和违章押金,违章押金的数额以租车的时间确定,但最低不低于200元,经上网查询无违章记录,20日后退还押金。

三、  日租价内限24小时,行驶200公里,超时或超公里按宝鸡市汽车租赁格式合同加收租金。

四、  不得将所租车辆转借他人或用作担保,抵押等经济活动,因转借行为造成一切后果,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。

五、  不得用所租车辆从事非法活动,从事经营性运输,不得运输易燃易爆,易挥发等危险和污秽物品,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用车。

六、 承租期间交通肇事,治安事件,交通违法( 违章)等行为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费用。

七、 承租人应随车携带(驾驶证)(行驶证)(道路运输证)等国家规定随车携带的有关证明,凡未携带所造成的行政处罚由承租人负责。

八、 爱护车辆,遵守交通法则,保持车容车貌整洁,车况良好,不得酒后驾车。

九、 发生交通事故,要迅速报案并通知公司,以便协助处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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